22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2022年01月18日点击:

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 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科学技术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 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4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5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 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 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 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 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 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 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 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 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 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 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 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 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 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 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 融合发展、科技兴农、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人 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 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 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 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科学技术领域项目申 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 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 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 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 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 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 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 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学校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 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实行限额申报。科学技术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 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

()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民办院校可按限额申报指令性 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资助经费证 明,项目经费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参照省教育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 申报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专项项目;对已经 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 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17日。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 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 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 “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 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三)项目申请书审核

科研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根据申报人数量及申报书质量酌情推荐

(四)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科研处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科研处统一将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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